广元市2023年第四批土地开发复垦项目(项目名称)
剑阁县江口镇春雷村等5个村(社区)土地开发复垦项目施工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 广元市2023年第四批土地开发复垦项目剑阁县江口镇春雷村等5个村(社区)土地开发复垦项目等 (项目名称)已由 广元市自然资源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广自然资函〔2023〕294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剑阁县剑雄农业投资开发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广元市自然资源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广自然资函〔2023〕294 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富然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建设
2.1.2建设规模:项目共三个标段,共计规划建设规模 1793.26 亩,新增耕地潜力规模937.12亩,预计新增耕地858.77亩(其中水田 17.55 亩)。
其中二标段江口镇春雷村等 5 个村(社区)规划建设规模789.67亩,新增耕地潜力规模399.97亩,预计新增耕地363.37亩。
2.1.3建设内容: 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施工设计图。
2.1.4计划工期: 270日历天
2.1.5标段划分:施工三个标段
一标段:公兴镇金铃村、文林村、三泉村、圈龙社区;
二标段:江口镇春雷村等 5 个村(社区);
三标段:开封镇庄子村、青荣村;
(简要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建设内容、计划工期、标段划分等)。
2.2 招标范围
2.2.1招标标段名称:施工二标段〔江口镇春雷村等 5 个村(社区)〕
2.2.2招标范围与内容:工程量清单及施工设计图所示全部施工内容。
2.2.3合同计划工期: 270 日历天
(简要说明本次招标标段名称、招标范围与内容、合同计划工期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省外企业须具备有效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企业入川承揽业务省厅基本信息录入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信息电子登记表》,近 / 年( □已完工的□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或新承接的) / 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合同标段中的 1 个(具体数量)合同标段投标。招标人 □允许 ☑不允许投标人拟派的同一批项目主要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在 1 个及以上标段任职。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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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