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172/17-QT-061)
一、 招标条件
华电滕州新源热电 技改项目(生产服务类班车)华电滕州新源热电 燃料系统运维服务(3年)项目已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 2.2 项目规模:火电2×150MW+2×350MW机组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本项目服务期限为36个月,计划自2025年7月23日至2028年7月22日。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其他辅助设备及配件-燃料系统运维服务(3年)(CHDTDZ172/17-QT-06101):燃料系统所有系统和设备启停操作、巡检和定期工作等,且服从招标人运行调度人员的调度指挥等。所有接卸、输煤及附属系统的(机务、电气、热控专业)设备检查、维护、保养、定期工作、隐患排查整改、安全文明生产、现场管理协调、协助招标人的检修、资料整理等工作。入厂煤验收设备、设施的辅助性工作。服务期限三年。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其他辅助设备及配件-燃料系统运维服务(3年)】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 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8.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单项合同额不低500万元2项火电厂燃料系统(或输煤系统、或翻车机系统、或煤场系统)的运维(或维护、或运行、或委托运营)业绩,并提供不低于200万元对应业绩的发票扫描件。所有业绩均应提供合同主要信息原件扫描件,包括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金额、供货范围页或清单页、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项目 联系人:李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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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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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