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赤坎水质净化厂及坡头水质净化厂污泥处置外包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809-2040ZJG34149)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湛江市
一、招标条件
本2021年赤坎水质净化厂及坡头水质净化厂污泥处置外包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编号:0809-2040ZJG34149),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本项目确定 1 家中标人,为招标人提供污泥处置外包服务。根据《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技术规程》、《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试行)》、《关于加强污水处理企业污泥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湛环函[2018]511号)的要求,城镇污水处理厂应将污泥(固体废物)交由有经营资质的单位处置利用,并对产生的污泥和处理处置后的污泥去向、用途、用量等进行定期回访跟踪,保障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
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时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并提供相关网页查询截图或其他证明材料。(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营业执照无经营范围信息,投标人需同时提供在相关网站打印的企业登记信息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应具有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的资格和能力,提供环保部门批复的环评报告书。报告表中须具有“生活废水污泥回收处理利用”或“污泥处理处置”、以及环评验收报告中具有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的资格;投标人的处置地点不在湛江市的,需提供其所在地住建部门出具证明有足够的处理能力在可接收外地的污泥、及湛江市住建局出具其可在湛江市收集污泥到投标人的处置地处置的函件。
3投标人的污泥处置能力必须不少于4.1万吨/年。提供投标的环保部门审批盖章的环评报告及批复为依据,加盖投标人公章。
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 查询结果,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 投标人须承诺:2017年1月1日至今,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没有重大工程质量问题(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书面认定为准)。
6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有控股及管理关系的公司只能选择1家公司报名参与本项目,否则将被同时取消投标资格(须提供投标人声明)。
注:“控股及管理关系”界定如下:
1)这一关系的界定既包含了控股关系,又包含了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单位之间存在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2)控股关系包括绝对控股(持股比例达51%以上)与相对控股(持股比例相对大于其他单个股东)。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子包或者未划分子包的同一项目。参照相关法规释义,单位负责人既包括了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又包括厂长、董事长、执行董事、经理、投资人、合伙人等主体。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0年12月19日00时00分00秒---2020年12月23日23时59分59秒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01月08日14时30分00秒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1年01月08日14时3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21年1月8日14:30(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
七、其他公告内容
1、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2、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1年1月8日 14 :00分至14:30分(北京时间)。
3、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21年1月8日14:30(北京时间)
4、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
5、本项目招标公告在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华伦招标 网站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
招标人或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