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即黔江卷烟厂2021-2023年度员工教育培训服务(第二次)已由重庆中烟工业 黔江卷烟厂批准实施,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 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黔江卷烟厂2021-2023年度员工教育培训服务(第二次)。
2.2招标内容:按照招标人要求对黔江卷烟厂开展的自主系列员工教育培训项目提供服务,包含以下四个方面内容:
(1)党群类教育培训:主要包括党的理论知识、发展历史、中央精神、时事政治、廉政建设、舆情管理及群团建设等各种形式的专题教育及相应外出考察调研活动;
(2)综合类教育培训:主要包括企业管理、招投标及合同管理、人力资源、教材制作开发、新员工入职、法律事务、公文写作、安全管理、生产管理、全面质量管理、财务审计、物流仓储、物资采购、信息化建设、卷烟营销等综合性教育培训项目及相应外出考察调研活动;
(3)技术类教育培训:主要包括烟机设备、机械技术、电气技术、能源动力技术、卷烟工艺管理、卷烟质量管理等与设备及卷烟工艺技术相关的教育培训项目及相应外出考察调研活动;
(4)其它教育培训活动:主要包括为提高员工职业能力水平及综合素质为目的,而开展的职业技能鉴定、职业技能竞赛及专项拓展训练等活动。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具体时间按合同签订为准)。
2.4服务地点:黔江卷烟厂及招标人指定的其它地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1.1 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核发的有效独立法人营业执照,且应包含管理咨询、培训、教育等与本项目相适应的经营范围。
3.1.2 投标人须具备至少5名与本项目招标内容相对应的专家、教授的师资(含外聘)力量。
3.1.3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资信(投标截止时间之日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1.4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3.2 被重庆中烟工业 及烟草行业列入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3 属于应当回避的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