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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新建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公开招标公告

   日期:2020-12-30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0    
核心提示:宁波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新建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公开招标公告项目编号 : CBNB-20206349公布日期 : 2020-12-30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
宁波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新建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 CBNB-20206349

公布日期 : 2020-12-3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新建项目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甬发改审批2020230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第一医院,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

2.2项目规模: 本项目主要新建3#门诊综合楼、5#门诊综合楼、10#应急物资库和实验楼、12#病房综合楼、21#动力中心楼、22#传染病房综合楼、31#宿舍楼共7幢建筑,总建筑面积约202044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5704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45000平方米。

2.3项目总投资:15.2亿元。

2.4招标范围:负责实施本项目的项目管理、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服务,其中:

1)项目管理服务范围为计划管理、建设手续代办、综合协调管理、设计管理、技术咨询、合同管理、现场管理、进度管理、投资把控、验收组织管理、档案管理(包括移交城建档案部门、业主、建设单位的档案资料)、项目交付、产权契税办理、配合审计等;

2)监理服务范围为本项目施工全过程及质保期监理(包含工程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合同管理和组织协调,安全、文明施工监管、环境保护监理等)。

3)造价咨询服务范围为全过程造价咨询,包括招标控制价编制(或者预算编制)及预算审核、建设过程全过程跟踪咨询服务(含结算审核)及竣工财务决算;

4)招标代理服务范围为除招标人另行委托的招标代理工作之外的涉及本项目的全部工程、服务、设备、材料等的招标代理

2.5标段划分数量及方式:1个;允许投标的标段数:1个。

2.6质量控制目标:达到施工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

2.7安全控制目标:达到施工合同规定的安全要求。

2.8进度控制目标:同项目施工工期。

2.9投资控制目标:工程决算中的工程费用投资控制在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工程费用投资内。

2.10服务期限:自全过程工程咨询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通过、质保期满(并移交项目业主)且完成招标范围内所有工作内容之日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同时具备 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具备上述资质的联合体。

3.2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

3.2.1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一级建造师或注册造价工程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和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牵头人拟派)

3.2.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注册专业房屋建筑工程(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监理任务的单位拟派)

3.3信誉要求:

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及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及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产生中标候选人后,招标代理人在公示前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总负责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进行查询(以“ 信用中国” 网站 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3.4其他要求:

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及其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按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要求完成录入。

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已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登记。

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无在建项目,具体按照甬建发〔2016200号文件执行。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系统中有未解锁项目的视同有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项目竣工证明材料。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应为具有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的单位

3.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其中 使用费100元),售后不退。

4.3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投标人须自行下载相关文件,如有遗漏,责任自负。

4.4本项目不接受窗口 详情请登录宁波市 网站( )查阅办事指南中《宁波市 主体信息登记办理指南》。

    4.5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办理“宁波市 主体信息登记”,并由联合体牵头人

4.6《网上下载标书系统操作手册》详见宁波市 网站“资料下载”栏(

4.7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人联系。

4.8未在网上购买(下载)招标文件的单位,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01219时30,开标地点为宁波市 (宁波市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具体受理场所见当日公告栏)。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6.招标公告发布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 网( )、宁波日报上发布

7.

备注: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登录网站会员区可查看招标公告、招名方式或下载报名表格等详细内容!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咨询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cbbidd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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