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 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 1.2、投标人应提供企业近三年(2017~2019年)审计报告及相应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1.3、投标人应提供所投货物制造商在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范围应至少包含生产或制造范围 2、业绩要求: (1)从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投标人应具备并提供至少2个钢材的销售业绩,单个合同供货钢材数量不低于50吨。 (2)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销售合同(含相关技术附件)的原件扫描件。投标人所提交的销售合同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货物名称、供货数量、技术要求。 (3)若销售合同(含相关技术附件)无法体现合同签署时间、货物名称、供货数量、使用环境、技术要求,投标人应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予以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