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交易)
贵公交告〔2021〕2号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经贵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实施贵港市2018年第七十三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方案的批复》(贵政函〔2018〕287号)及《贵港市自然资源局关于重新启动贵港市2018年第七十五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的函》批准,我中心决定对该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网上公开挂牌出让。现将有关地块事项公告如下:
一、宗地概况
地块(项目)名称 |
绿色环保主流船舶、高技术船舶、高附加值船舶、特种船舶生产制造项目 |
土地来源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贵港市港南区2012年第一批次乡村建设用地的批复》(桂政土批函〔2013〕163号) |
宗地坐落 |
贵港市港南区新塘乡三岭村相邻附近地域 |
实际用地面积 |
32999.59㎡(折合49.499亩) |
规划道路面积 |
/ |
土地用途 |
工业用地 |
出让年限 |
50年 |
建筑系数 |
不得小于35%,不得大于55% |
容积率 |
不得小于1.1,不得大于2.0 |
绿地率 |
/ |
投资强度 |
不得小于1568万元/公顷 |
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要求 |
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占项目总用地面积比例不得超过7% |
其他要求 |
项目用地如改变用地性质,由政府依法回收土地 |
挂牌出让起始价(万元) |
792万元(折合16万元/亩) |
报价增加幅度 |
每次报价增加幅度为20万元的整数倍 |
竞买保证金 |
792万元 |
其他建设要求 |
详见贵港市港南区建设局于2018年1月10日核发的《总平面规划设计要点通知单》 |
二、挂牌公告、报名及报价时间
(一)挂牌公告时间:2021年1月5日至2021年1月23日;
(二)挂牌报名时间:2021年1月25日8:00至2021年2月3日16:30;
(三)挂牌报价时间:2021年1月25日8:00至2021年2月8日17:00;
三、出让方式
实行有底价的公开挂牌出让,即挂牌公布起始价后,由竞买人出价,出价最高且不低于挂牌底价者取得土地使用权。
四、竞买人范围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仍拖欠土地出让价款和被认定存在闲置土地、囤地炒地、土地开发规模超过实际开发能力以及不履行土地出让合同的行为者及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
(二)竞买人可以单独申请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申请人属联合申请的,必须出具联合各方共同签署的合作协议。
五、签订《成交确认书》及领取《缴款通知》
成交之日起竞得人需在2个工作日内持竞买申请材料到贵港市 进行核验, 核验通过后我中心给予签订《成交确认书》并发放《缴款通知》。
六、《出让合同》签订要求
竞得人必须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自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持《成交确认书》到贵港市自然资源局(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下简称《出让合同》)。
七、成交价款缴纳要求
竞得人必须在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60日内付清成交价款。竞买保证金转作为成交价款(成交价款中不包含有关办证费用)。
八、数字证书办理
办理数字证书相关事项详见: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 :9005/)。
十二、组织实施及挂牌地点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通过网上挂牌方式出让,由贵港市 组织实施和具体承办。
挂牌地点:贵港市 (贵港市港北区金田路水利大厦一楼)
贵港市
2021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