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项目 1.营业执照: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投标人应具有海洋石油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投标时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二、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1名,投标时须提供人员简历及社保缴纳证明,以证明目前受聘于投标人。 2、安全员:2名(海上24小时连续施工两班倒,一班一名安全员),投标时须提供安全员C证及社保缴纳证明,以证明目前受聘于投标人。 3、其他人员: ①提供焊工、铆工、电工、架子工、油漆工各工种至少5人,投标时提供人员名单; ②焊工、电工、架子工需要投标时提供各至少5人的证书,焊工资质证书:6G/6GR;电工资质证书:低压电工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架子工资质证书:登高架设作业证书。铆工、油漆工不必提供证书。 ③所有人员需有出海作业经验(提供简历)。投标时需提供焊工、铆工、电工、架子工各至少5人的社保缴纳证明,以证明目前受聘于投标人。 三、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起至今,须具备并提供至少1项结构物或导管架或组块的海上安装业绩,投标时需提供业绩合同原件扫描件,至少包含合同首页、合同签字页、工作范围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