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河南中烟工业 漯河卷烟厂易地技术改造项目已由国家烟草专卖局以国烟计[2018]9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南中烟工业 漯河卷烟厂,建设资金全部由企业自筹,已落实。河南中烟工业 漯河卷烟厂现委托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 代理2020年漯河卷烟厂易地技改项目工艺冷却冷水机组设备购置安装公开招标事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 2.2资金来源:自筹,已落实 2.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5招标范围:五台套滤棒成型机组运行所需的冷水机组及其管路系统的优化设计、制造、运输、二次搬运、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培训及售后服务等。包括且不限于所有设备、管路系统及检测控制元器件、电气配电及控制系统(含运行软件,需备份)、系统内的线缆、桥架、阀门等完成工艺冷却冷水系统独立运行的全部内容。 2.6工期要求: (1)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完成系统设计优化,并配合设计院完成施工图深化工作。 (2)接到采购方监理工程师书面通知后,60日历天内具备所有货物供货条件。 (3)接到采购方监理工程师书面通知后,40日历天内(累计)安装调试完毕。 2.7质保期:12个月。 注:鼓励投标人提供优于12个月明确表述。 2.8质量要求:满足国家、行业相关标准及规范、招标文件要求及招标人要求。 3.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应为制冷设备制造商,并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且投标产品在生产许可范围内。 3.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三级以上资质或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三级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须至少具有一个单项合同金额150万元(含)以上的用于工艺冷水供应系统项目业绩。 3.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2017年、2018年和2019年)财务状况良好(不够三年的从企业自成立之日起),须提供近三年(2017年、2018年和2019年)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不够三年的从企业自成立之日起); 3.6 其他要求 3.6.1投标人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 /)无行贿行为记录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查询对象包含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同时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无行贿行为记录的承诺书(格式自拟,无行贿行为记录承诺书需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查询指南:进入首页-点击高级搜索-打开案由-选择刑事案件-贪污贿赂罪-查询个人选择行贿罪、查询投标人选择单位行贿罪; 3.6.2投标人提供“信用中国”网站( /)查询的网页截图,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并加盖公章,查询对象包含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投标人查询指南:进入首页-信用服务-信用分类查询-失信惩戒对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进行查询;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查询指南:进入首页-信用服务-信用分类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进行查询; 若前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属于失信惩戒对象或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或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信息公布栏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6.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查询指南:进入首页-企业信用信息-输入公司名称-发送报告; 3.6.4根据河南中烟工业 规范管理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的通知》要求,列入供应商不良行为期限内的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和主要负责人均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和主要负责人未被列入招标人或招标人主管单位的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含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如果在本次招标投标活动中、中标后签订合同时或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被法院、检察院及政府有关管理部门认定有向烟草行业内职工行贿及腐败、欺诈行为的,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取消其中标资格、解除已签订的合同。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4.1报名时间:2021年01月15日至2021年01月2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四、报名时间、地点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