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SYZX2021-00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烟草工业 烟叶粉碎机采购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吉林烟草工业 ,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 2.2供货地点:吉林烟草工业 延吉市 2.3采购内容:4台烟叶粉碎机 2.4交货期:合同签订完一个月内 2.5质量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以及国家相关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若是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须提供生产厂家授权书。 3.2投标人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 3.3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至2020年)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投标人2017年至今在招投标和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利用不正当竞争手段骗取中标,无重大经济刑事案件,所投货物没有被烟草行业通报产品质量问题(且正处于整改期内)。 3.7 投标申请人拟派出的被授权人需提供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将行使投标人职责,投标单位拟派出的被授权人需提供在所投标单位自获取招标文件月份前近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及以上的社保证明。 3.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并会列入吉林烟草工业 “黑名单”。 3.9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投标单位将列入吉林烟草工业 “黑名单”。 3.10 列入烟草行业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在处罚期限届满前,禁止上述企业及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项目招投标期间或合同履行期间列入烟草行业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上述企业及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已中标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已签订合同的,招标人有权终止其合同协议,且不构成招标人违约责任,投标人应无条件执行;列入吉林烟草工业 “黑名单”的投标单位,处罚期限届满前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邮寄费用须由投标人自行支付。 4.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2月5日9时00分,地点为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 2楼会议室(长春市春城大街789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 6.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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