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国科 受广州市荔通公共汽车 (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对广州市荔通公共汽车 29辆纯电动客车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编号:GZGK21E004A0008Z
2.项目
3.招标内容及需求:
招标内容
数量(台)
整车最高单价限价
(含税,人民币:万元/台)
8.0-8.6米纯电动客车
29
87
备注:
(1)整车最高单价限价为包含2021年国家及地方政府对新能源汽车的财政购车补贴(中央及地方财政补贴)、车辆运费、税费等相关费用的整车总价的最高限价。
(2)招标人按中标整车单价减去中央财政购车补贴(具体金额按财建〔2020〕593号文件标准计算)和地方财政购车补贴(如当地区政府无购车补贴按0元计算)金额后,支付购车款。
(3)中标人负责申领中央及地方财政购车补贴,并自行承担因包括但不限于政策变更、程序调整、资料缺失等原因无法获得或无法足额获得政府部门补贴的风险。
(4)若国家或地方对车辆补贴政策或技术要求有重大调整,招标人有权终止采购活动,如合同已经签订,招标人有权终止履行合同,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5)合格的投标人应对本项目所有招标货物和服务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货物和服务进行报价。
(6)中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4.2所投标客车的生产制造厂商的经营范围必须包含生产制造客车(或车辆)的经营内容(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内容为准,如营业执照未显示经营范围,则须另外提供经工商局或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打印含有经营范围的企业基本资料证明);
4.3投标人必须是国内车辆及底盘的生产制造厂商或其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的专业销售机构(专业销售机构投标需提交生产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唯一专项授权书,专项授权书须明确有效的授权期限且在投标人如中标后直至本次招标项下的合同履行完毕之前均在授权有效期内;生产制造厂商参加投标的,则不能再委托专业销售机构参与本项目投标,否则招标人拒绝该品牌产品的所有投标);
4.4所投车辆的车型必须是已纳入国家工信部发布的有效《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中的纯电动城市客车车型。所投车辆的车型满足《关于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20〕593号)中的《2021年新能源汽车推广补贴方案》公共交通等领域新能源客车补贴方案要求。投标人必须提供证明材料,没有提供的视为无效响应。投标人需承诺所投标的车型以及选用的零配件均符合国家相关法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因投标人所投标的车型及选用的零配件不符合国家相关法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所导致的一切责任和损失均由投标人承担;
4.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6已登记报名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注:(1)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先在招标代理机构网站上下载“购买文件登记表”,填写后打印并携带“营业执照等资料复印件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证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前来现场
(2)潜在投标人须保证所提交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投标人参加投标需购买招标代理机构正式对外发售的招标文件,并在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有关报名登记手续后才有资格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1年1月15日起至2021年1月22日止(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发售
6.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1年1月28日09:00~09:30(北京时间)。
7.递交投标文件
8.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1年1月28日09:30(北京时间)。
9.开标
10.本项目招标公告等信息在相关法定媒体【广州市公共交通集团 网( )和 ( )】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
11.缴纳标书款、中标服务费专用账号和缴纳投标保证金专用账号(账号不同,请供应商按指定账户缴纳,否则自行承担费用缴纳错误而造成的后果,转账请备注“投标保证金”) 备注: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登录网站会员区可查看招标公告、招名方式或下载报名表格等详细内容!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咨询联系人:李工
(1)缴纳标书款、中标服务费专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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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gzgkbidd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