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0692-216C06640005)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东粤电靖海发电 #1、3机组电站锅炉范围内管道检验配合工作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二、设备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设备概况:
广东粤电靖海发电 #1机组为东方电气集团 生产的600MW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3机组为东方电气集团 生产的1000MW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
(二)招标范围:
本项目主要包含以下内容:#1、3机组电站锅炉范围内管道检验配合工作,包括检验位置的架子搭设及拆除、保温拆除及恢复、打磨工作。
(三)计划工期:
1. 架子搭设及拆除:#1机组2021年C修、#3机组2021年C修具备施工条件后15天内完成所有脚手架的搭设工作。检验完成的位置,具备拆除条件后5天内拆除脚手架。
2.保温拆除及恢复:#1机组2021年C修、#3机组2021年C修停机后10天内完成所有保温的拆除工作。在锅炉水压试验前完成保温的恢复工作。
3.打磨:检验位置拆除保温后2天内完成该处位置的打磨工作。
4.上述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方通知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企业,并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能力。
(2)投标人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近三年来有与招标项目相同或相似的实施业绩。要求投标时必须提供业绩证明:合同复印件(含封面、合同标的及签字页)并加盖公司印章。
(5)投标人近3年内未发生人身死亡生产事故。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被列入广东能源集团公司(或广东能源集团下属二级平台企业,或招标人)灰名单或黑名单的,或者曾经被列入灰名单或黑名单且仍在处罚期内(或未被移出名单)的,其投标均无效。
(8)投标人主要负责人(法人、股东、总经理)为靖海发电公司员工、或与靖电公司高管人员或中层管理存在亲属或特定关系人的单位不得投标。
(9)投标人所提交的资料文件是准确的、真实的、符合客观事实的且不存在虚假成份,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费用全部由投标人承担。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招标公告开始发布日期为2021年1月18日;有兴趣且符合本公告第三条资格要求者请按以下程序办理招标文件获取手续:
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 如有不一致以 网( )为准。
七、
(1)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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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gdebid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