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设备第三方维保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 项目
二、 项目编号:2021-JQ20-W1008 三、 项目概况: 序号 货物名称 采购数量 采购预算(万元) 服务地点 服务期限 1 医疗设备第三方维保服务 1项 150 白云院区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说明 1.采购数量仅为参考数量,实际采购数量以甲方实际需求为准。 2.投标人须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投标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3.具体技术参数指标见招标文件。 四、 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供应商是企业的(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如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如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证明文件(实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不需单独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如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中国公民)。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审计报告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或2020年1月至开标前任意一个月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开标前三个月内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原件(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1月至开标前任意一个月的纳税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2020年1月至开标前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1年,不得有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入股的企业。 (三)本项目不接受分包、转包。 (四) (提供产权证明或租赁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一)发售时间: 2021 年 1 月 8 日至 1 月 15 日(09:00—12:00,14:00—17:00)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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