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安北第三风电场C区200MW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酒泉风电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监控中心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甘肃省酒泉市瓜州县安北C区
2.2 规模: 200MW
2.3 建设工期:2020年9月—2021年10月
2.4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5 本次招标采购材料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1 |
监控中心消防和给排水系统 |
1 |
套 |
详见附件1 |
2 |
监控中心通信系统 |
1 |
套 |
详见附件2 |
3 |
监控中心公用监控系统 |
1 |
套 |
详见附件3 |
4 |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
1 |
套 |
详见附件4 |
5 |
图像监视及安全警卫系统 |
1 |
套 |
详见附件5 |
6 |
35kV站用变压器 |
1 |
台 |
详见附件6 |
7 |
0.4kV低压开关柜及其附属设备 |
1 |
套 |
详见附件7 |
2.6 交货地点:甘肃省酒泉市瓜州县安北C区
2.7 交货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内完成供货。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2018年1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内具有类似物资供货业绩不少于3项,以合同扫描件为准。
3.2.2资质等级要求: 无
3.2.3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无
3.2.4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5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投标人为代理商的,请提供所投设备制造厂商(进口设备要求获得制造商或国内总代理)出具的对本项目的授权。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1月25日9:00起至2021年2月1日17:00止。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8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