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化集中供热项目(二期)2021年供热工程管理服务招标公告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1)项目概况:灵武电厂向银川市智能化集中供热项目(二期)由宁夏华电供热有限公司负责建设。本项目以华电灵武电厂为热源,采用大温差长输供热技术,向银川市、永宁县、望远镇进行集中供热,规划供热面积3179万㎡。2019年12月15日工程已开工建设,2020年10月30日完成第一阶段供热系统调试并具备向各供热区域供暖条件,2020年11月1日供热系统正式运行;2022年10月30日完成第二阶段供热系统调试并具备向各供热区域供暖条件,实现向计划区域全面供热。
(2)招标范围:宁夏华电供热有限公司华电灵武电厂向银川市集中供热项目(二期)2020年项目尾工、2021年接带换热站、管线施工等工程管理服务工作。招标范围内土建专业、安装专业、电气专业、热控专业、焊接专业、技经专业、安全管理、物资管理、档案资料管理等服务工作。
工程管理服务人员配置需求表
序号 |
人员 |
需求(人) |
备注 |
1 |
土建专责 |
11 |
|
2 |
安装专业 |
4 |
|
3 |
电气专业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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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热控专业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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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焊接专业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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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安全管理专责 |
3 |
|
7 |
安全管理专家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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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技经专工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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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物资管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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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资料管理员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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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综合专责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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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车辆驾驶员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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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40 |
|
2.2其他:
服务期限:365日历天,计划开始日期:2021年3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
A.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B.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人力资源服务证书或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2)业绩要求:
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至少须具有2个人力资源服务合同业绩或劳务派遣合同业绩,每个合同额不低于100万元(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合同金额、服务范围等信息;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或使用证明或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的材料)。
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附件一。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录,在“购标申请”菜单中根据要求上传购标审核资料,审核通过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1年01月28日 09时00分至2021年02月03日 17时30分。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