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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信息化咨询监理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日期:2021-01-29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0    
核心提示: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信息化咨询监理服务品目 服务/信息技术服务/其他信息技术服务采购单位国家税务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信息化咨询监理服务
品目

服务/信息技术服务/其他信息技术服务

采购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
行政区域 市辖区 公告时间 2021年01月28日 17:33

一、项目基本情况
预算金额:13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本级的信息化咨询监理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次招标不提供纸质版招标文件。(2)供应商 (3)招标公告所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2月22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2月22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 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的质疑应以书面形式一次性提出。(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3)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3.供应商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
4.投标地点(网址):(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 在线投标;
(2)“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杭州市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楼1401室。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             
地  3.项目 电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mof.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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