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信息
CGP-21-DCF-SZDL-0005
深圳电力全厂消防系统维保及消防设施检测服务
广东省深圳市大鹏新区新大路6号
企业自筹
100%
已落实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成立应满三年;。 2.投标人营业范围需有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及消防设施检测范围。 3. 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有消防维保及消防设施检测已完工项目业绩,需体现合同内容或工作范围,能较清楚看出和本项目类似(证明材料不限于结算单、验收单、合同等任一能证明合作双方确认业绩的方式)。 4. 投标人拟投入的维保人员(驻厂)具有有效的中级及以上有效的消防设施操作员证(原《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技能与同等级的《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通用);每年一次的消防检测人员中有一人具备有效的国家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证书。 5.须提供2017年、2018年、2019年的经审计机构审计的会计报表(成立时间不足三年应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的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审计机构无保留意见。 6.工期安排:消防维保2021年5月25日开工,消防设施检测暂定于每年11月进行。 7. 企业信誉: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法院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及法人代表、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无行贿犯罪。投标人应自行到“中国裁判文书网”( )查询本单位及其法人代表、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的行贿犯罪信息。 8. 不允许分包。
否
2021-02-04 到 2021-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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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元
2021-02-25 10:00:00
2021-02-25 10:00:00
1、本采办项目属非法定招标,此次采办方式为公开询价而非公开招标。由于系统缺乏相应模板原因,招标公告中仍借用公开招标模板,所有内容请以下载的“公开询价文件”内容为准。 2、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报价人必须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系统首页>下载专区)导入招标文件(如有招标文件澄清,须重新导入最后一次澄清文件)后编制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中国海洋石油集团 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