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供应商须提供2020年度7月至12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须提供2020年度7月至12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原件加盖公章(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采购人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应具备的特定条件:
1.有良好的行业声誉,且近三年没有被司法行政部门或律师协会给予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的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原件加盖公章);
2.在哈尔滨市区内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应提供房产证或长期租赁合同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供应商指派的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团队不少于5人,应提供相关人员律师从业资格证明及2020度7月至12月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4.供应商指派的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团队应熟悉合同法、招标投标法、采购法、劳动法、国资监管等法律法规,熟悉建设工程施工法律法规,熟悉政府机构或军队相关法律风险管理的制度、流程(提供书面声明,原件加盖公章);
5.供应商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严禁出借或借用其他单位的资质,一经发现查实,取消竞谈资格。
八、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售时间、方式及售价
(一)发售时间:2021年2月4日至2月9日(08:3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发售方式:疫情防控期内,为避免人员聚集,有效切断疫情传播途径,为确保群众的身体健康和保障群众生命安全,本项目采用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
招标人或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