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杨水塘小学已由湘新发改投【2020】22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南湘江新区投资集团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
2.2项目 总建筑面积约19440平方米,最大单体建筑面积超过5000㎡,不高于20000㎡(不含20000㎡),总用地面积29000平方米,规划36个班(暂定)。 2.4投资估算:总投资约为0.82亿元(不含征拆费用),本次招标金额约214.84万元。 2.5资金来源及比例:_财政资金(100%)_ 2.6招标范围:设计内容及阶段包括:地质勘察、可行性研究、总图设计、建筑概念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含所有专项的施工图)、全过程报建出图及评审配合,包括项目施工过程中的设计方案调整、变更的造价咨询,包括绿色建筑技术咨询服务及绿建星级设计评价标识申报与验收服务(含绿建评审费)。包含主体及所有专项工程的设计及招标技术规格书的编制。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__ 2.7服务期限: 1)合同签订后5日历天内提交项目全过程进度铺排表; 2)合同签订后25日历天内提交初步勘察资料; 3)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提交方案设计文件; 4)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提交基坑支护设计; 5)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及概算; 6)召开初步设计评审会时,需同步提交详细勘察资料; 7)初步设计评审通过后15天内提交地下室及室外地面综合管线的BIM设计成果; 8)初步设计评审通过后15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 9)招标技术文件、检测方案、施工变更方案等视具体情况要求提供。 各阶段进度详见勘察设计任务书,服务周期应满足业主方进度要求,具体实施中再根据业主批准计划落实,招标人保留工期调整的权利,工期调整后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费用。 3.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事业单位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下列三项资格条件: 1)勘察资质: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2)设计资质:投标人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咨询资质:投标人须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告知性备案(备案的专业须包括建筑,服务范围须包括项目咨询)。 3.2.2 财务要求: ■不提供。 □提供:近 / 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 / 年的)无亏损。 注:财务要求时间一般限定在1~3年。 3.2.3信誉要求: / 。 3.2.4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提供。 ■提供: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3 年内( 2018 年1月 19 日起)不少于 1 个(1至3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0.9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勘察业绩和设计业绩; 一个勘察业绩和一个设计业绩作为一个入围业绩,勘察和设计可以为不同的项目。 如为联合体投标人,本项业绩应由联合体成员单位分别提供,即承担本项目工程勘察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应具备本项业绩要求的勘察业绩,承担本项目工程设计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应具备本项业绩要求的设计业绩。 勘察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勘察合同为准,勘察业绩有效时间以合同中甲方的签字时间为准。 设计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和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备案表或初步设计审查技术性文件或施工图审查文件)为准,以上资料须同时提供;类似业绩的有效时间以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备案表或初步设计审查技术性文件或施工图审查文件)为准。项目规模以项目合同或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备案表或初步设计审查技术性文件或施工图审查文件)中项目规模为准。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5 拟派
3.2.6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拟任勘察负责人1人,应具有注册岩土工程师证书; 3.2.7其他要求:1)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岗位人员; 2)参与本次投标的授权委托人、项目设计负责人及项目勘察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根据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我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中核查养老保险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疫情期间以及生产恢复期间,不核查上述人员养老保险,参与投标的企业不需提供上述人员养老保险缴纳资料。参与投标的企业在投标文件中安排的关键岗位人员应为本单位的在职员工,若中标后,发现中标人使用非本单位在职员工参与投标,招标人将依法处理);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为具有满足上述工程设计资质要求的设计单位,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家。 (1)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单位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5)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 /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 2021 年 1 月 18 日起在长沙 电子服务平台( )、湖南湘江新区门户网 下载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 年 2 月 7 日 9 时 00 分,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将予以拒收。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 40 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7. 备注: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登录网站会员区可查看招标公告、招名方式或下载报名表格等详细内容!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咨询联系人:李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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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hnbid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