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市乐都区新建、扩建道路绿化项目监理(项目名称)
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QHPM-2021-005号
本招标项目 海东市乐都区新建、扩建道路绿化项目监理(项目名称)已由海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东发改农产【2021】48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东市林业和草原局,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 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 其中海东大道西段、海东大道东段、迎宾大道、团结路、向民路、康泰路、东大街、瞿县路8条道路,栽植行道树和绿化带;建华街、建华一路、铁路南路、规划路十二、文化一路、文化一街、建设街7条道路,按照道路建设预留树池栽植行道树。另外建华街停车场现状道路和部分广场节点等7块城市空地进行绿化。
2.3 工期:47天(同施工工期 )
2.4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 1个标段;
2.5 监理服务期为自委托人通知进场之日起至保修期满止。
(应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总监理工程师应符合《青海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经 理和总监理工程师在岗履职管理规定(试行)》(青建工〔2019〕325 号)的相关要求,总监理工程师是指已取得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任命,经过实名制认证,并录入青海省工程建设和信用管理平台,负责履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主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的监理负责人。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 ( )(以下简称“省平台”)进行诚信库“主体入库”注册,完成注册后办理 CA 数字证书。具体操作详见《青海省 网》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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