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
合同编号:HHXD-XL-[2021]第03号(总006号)
发 包
青海黄河能源工程咨询 受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 的委托,就西宁发电 1号机组A修性能试验项目行公开招标。投标人中标后与发包人签订合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 西宁发电 属于黄河公司的分管单位,位于青海省湟中县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甘河工业园西区内,厂址西北距湟原县城约23km,东距西宁市约35km,自然地面标高2473~2495m。西宁发电 机组为2×660MW超超临界间接空冷燃煤机组,于2013年7月开工,第一台机组于2015年12月建成投产,第二台机组于2016年3月建成投产。
机组锅炉由上海电气集团上海锅炉厂 生产,锅炉型号为:SG-1960/26.16-M6008,锅炉采用超超临界直流炉、单炉膛、一次中间再热、平衡通风、紧身封闭布置、固态排渣、全钢构架、全悬吊结构П型燃煤锅炉。
机组汽轮机由哈尔滨汽轮机厂 生产,设备型号为:NJK660-25/600/600,采用超超临界、一次中间再热、两缸两排汽、单轴、表面式间接空冷式机组
机组发电机由哈尔滨电机厂 生产,设备型号为:QFSN-660-2,发电机的冷却方式为水、氢、氢,发电机的励磁型式为机端自并励静态励磁系统
为了测试1号机组A修前、后的热力性能,查找汽轮机、锅炉及主要辅机和热力系统存在问题,为大修工作技术可靠的技术数据,并评价机组检修效果,需进行1号机组A修前、后性能试验。
1.2.1主要工作范围及内容
主要工作包含投标方严格按照国家及行业相关的规程、标准及委托方要求开展1号机组A修前、后性能试验,主要包括以下试验。
1)机组A修前试验:①锅炉热效率试验;(包含空预器漏风试验);②汽轮机高、中、低压缸效率及汽轮机热耗率;③汽轮机组通流量试验;④轴封漏汽状况;⑤高低加回热系统状况及分析;⑥整个热力系统内、外漏状况,主要泄漏的阀门;⑦锅炉效率测试;⑧空气预热器漏风率测试;⑨空气预热器进出口烟风阻力测试;⑩磨煤机日常出力下,煤粉取样及细度测试。
2)机组A修期间试验:①一次风调平试验②空气动力场试验③调速汽门和抽汽逆止门关闭时间测试(总计20个阀门)
3)机组A修后试验:①磨煤单耗试验;②除尘器效率试验(含进、出口烟尘浓度、除尘效率、漏风率、阻力、电耗等);③机组热耗试验(大修前后THA、TRL、TMCR、VWO、75%ECR、50%ECR工况)及汽轮机出力试验;④汽轮机高压调门阀序、流量特性试验,给出三个不同阀序;⑤低温省煤器效率测试(包括100%ECR换热效率、烟气侧压降、水侧压降、节水量、节煤量等);⑥闭式水系统最大流量测试;⑦一次调频、AGC试验。
1.2.2项目实施地点及工期
1.2.2.2工期:暂定一个月,分两阶段实施,机组A修前和A修期间性能试验(第一阶段)接发包方通知后15天内完成,机组A修后性能试验(第二阶段)暂定10月15日-10月30日,机组检修完成后15天内完成。
1.3 资金来源
本项目由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 利用自有资金予以解决,资金已落实。
1.4.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督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企业,并同时具有以下资质:
(1)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监制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让及分包。
1.4.2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 )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3年内,承担过至少1台600MW及以上超临界火电机组性能试验(须包括锅炉、汽机性能试验)的业绩(附合同复印件,含工作内容、签字页等)。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7.1发售时间:2021年3月8日~2021年3月12日 8:30~11:30,14:30~17:30
1.7.2发售
1.8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必须于2021年3月29日北京时间9:30时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招标人,送达地点为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8号假日王朝大酒店五楼开标室。
1.9其它
1.9.1投标人应填写报名申请表;
1.9.2报名时须携带投标人的单位有效证明(介绍信或授权书)、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本人身份证;
1.9.3 本次招标公告将在 、青海项目信息网同时发布。
注:投标人无需现场报名,对本条规定的资料加盖单位公章扫描后发
1.10招标代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