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要求: | 1、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扫描件; (2).投标人应具有有效期内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 2、业绩要求: (1).投标人需具备并提供自2015年1 月1 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至少2项已竣工的单项合同的金额 为1000 万元及以上的项目业绩(业绩内容包含智能化集成系统、或信息设施系统、或信息化应用系统、或建筑设备管理系统、或综合布线系统、或公共安全系统、或机房系统的设备销售和安装调试)。 (2).投标时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扫描件,合同扫描件。未提交业绩证明材料,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无法验证以下任何一项内容(合同签署时间、签署方名称、项目名称、工作范围、合同金额),均视为无效业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