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贵港市港南区“两高两道”沿线(瓦塘镇等5个乡镇)乡村风貌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工程已由贵港市港南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港南发改规字【2021】29号文《贵港市港南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贵港市港南区“两高两道”沿线(瓦塘镇等5个乡镇)乡村风貌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贵港市港南区南山投资建设 ,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上级补助资金,不足部分业主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竣工验收(或试运行)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
建设
建设规模:
改造部分:房屋外立面改造2377栋,房屋总建筑面积约831950平方米,包括增加坡屋面、外墙面清洁及真石漆喷涂;使用合理化改造、对房屋部分内容整修、现有构件保留性翻新、轻度改造及美化,对危旧门窗拆改、更替性拆除或修形和补砌;修补破损路面2000平方米;清理村庄垃圾1300立方米;清理池塘沟渠400平方米,拆除废弃建筑500平方米。
新建部分:广场硬化铺装800平方米;园路铺装450平方米;对房屋周边适当进行绿化,绿化种植面积4550平方米;围墙砌筑350米;篱笆制作安装1200米,场地平整2800平方米;增加村屯入口标识、安全指示标识等。
建设内容:包括了房屋外立面改造工程、村屯基础设施建设、乡村绿化工程等。
项目总投资: 约10473.90万元。
上限控制价:人民币壹亿零肆佰柒拾叁万玖仟元整(¥104739000.00元)(其中设计费为237.90万元,建筑安装工程费为10236.00万元)。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到工程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包括设计工期、采购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为21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30日历天,工程施工工期:180日历天)。项目建设工期预计从2021年4月20日至2021年11月15日。
2.2招标范围: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后,在项目拟建规模、建设标准及投资估算确定的条件下,依据批复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对2377栋农房(14个村屯)进行总体方案设计、各村屯农房施工指导手册设计(包括每个村屯的每栋农房实施建设菜单)、各村屯示范栋初步设计、各村屯示范栋施工图设计、设计驻场技术服务,及2377栋农房(14个村屯)农房外立面(整体或局部)、地面环境基本整治改造施工的工程总承包内容招标。
2.3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规范、有关政策、有关法规和本项目设计要点、初步设计批复的要求。
2.4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5本项目 □要求 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
2.6 本项目 □要求 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备注:招标人应当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对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相关规定以及招标项目特点,合理设置企业资质等级,不得提高资质等级要求】,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符合《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4月6日上午9时00分,地点为 贵港市 (贵港市港北区金城商业步行街与金田路交叉口东南150米水利大厦)。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身份证原件(如为法定代表人递交时可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本企业任一专职投标员的身份证复印件)、拟投入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和所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通过广西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诚信平台”)验证,否则投标无效。投标人拟投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经理被标注为注册状态异常的,拟投入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经理本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会现场,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该投标人投标。 综合评估法 设计费支付方式:①合同签订之日后10个工作内,发包人向设计单位支付设计费总额的 20 %作为预付款;②设计单位提交本项目所有村屯农房改造设计成果并通过行政部门审查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至设计服务费总额的70%;③项目实施完成本项目所有村屯建筑立面风貌改造工作10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至设计服务费总额的95%;④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发包人结清所有设计服务费,不留尾款。 施工费支付方式:无预付款。施工进度款按月支付,合同内按工程计量周期内完成工程量的 20 %支付,工程竣工结算经审计部门审定后30个日历天内支付到审定结算总价的97%(含已支付的),预留3%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确认无质量问题后7天内付清。 8.投标保证金 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全区住房城乡建设行业坚决支持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促进经济稳增长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桂建发〔2020〕2号)》的精神要求,疫情期间不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6. 评标方式
7. 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9、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详细了解项目情况请联系如下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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