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项目 (2)投标人应具有电子与智能化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ISO9001、ISO14001、ISO45001认证证书(均需满足)。 (3)自2017年1月1日起,投标人应具有3个(含)以上视频会议系统设备或运维服务等相关业绩,并且合同金额在500万(含)以上。(投标人应提供加盖公章的项目业绩表、合同首页及签字页)。 (4)投标人应提交过去三年(自2017年1月1日起)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并且2019年营业收入不低于5000万元。 (5)投标人应提供至少6名服务人员,人员中至少有2人具备PCVE、HCIA-VC、小鱼易连工程师认证三项资质中的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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