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 既往业绩:
(1)投标人在2018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时间内至少具有1项已完成供货的与本招标项目相同或类似维修保养服务业绩,并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文件。
(2)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业绩合同。业绩合同应至少涵盖合同首页、合同签署页、关键技术指标、 (3)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还应至少提供1项完成订单的订单页、及订单相应的验收文件或结算明细单。
(4)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
(5)投标方近两年时间内在参与历史项目中未发生项目施工作业的安全事件。
3.3 财务状况:提供近三年(2017年至2019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无保留意见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投标人,应提供自成立时起的财务报表。
3.4信誉要求:
(1)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 投标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 /)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不得被各级法院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近三年内(2018年-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 (5)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3.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投标人出海作业人员必须具备有效证书,包括:五小证、健康证、特殊工种人员(焊工、电工等)需具备相关作业证书,以上人员年龄要求20-50岁之间,一支作业队伍,机修工、电仪工、焊工各一人,特种作业操作证查询网
招标 地 电子 邮 编:3004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