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人民医院(西安市第四医院)空气消毒机等检验消毒类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潜在的投标人可在西安市高新区高新四路1号高科广场A座10楼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ZT2021-SN-XC-HW-0121
2、项目
3、预算金额:3,770,000.00元
4、最高限价: 3,000,000.00元
5、采购需求: 西安市人民医院(西安市第四医院)空气消毒机等检验消毒类医疗设备采购项目,1批, 采购预算: 3,770,000.00元, 项目概况: 空气消毒机等检验消毒类医疗设备,其它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空气消毒机等检验消毒类医疗设备, 医疗(进口产品,已做进口论证)
6、合同履行期限:2021-04-19 00:00:00 至 2021-07-10 00: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2)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以财库〔2019〕9号为准;(4)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5)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法定代表人参加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出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原件加盖公章,并出示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2)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产品须在其经营范围内);(3)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4)进口设备需提供产品代理授权,且授权范围需包含本次采购项目内容;(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2021-03-19 17:30:00 止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西安市人民医院(西安市第四医院)
2、项目
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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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联系人:李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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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sxzj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