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KCCG-2021-03560
1. 招标条件
红河州烟草公司卷烟营销中心2021年度便携式价格标签采购项目已获批准,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意愿、具备合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
2.1项目
2.2资金来源:企业自有。
2.3招标范围:红河州烟草公司卷烟营销中心2021年度便携式价格标签采购。
2.4招标内容:红河州烟草公司卷烟营销中心2021年度便携式价格标签采购,采购明细清单如下:
序号 | 物资名称 | 技术要求 (详细的规格和技术参数要求) | 质保期(年) | 单位 | 预计采购数量 | 含税单价最高限价 |
1 | 便携式价格标签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内容和要求” | 2 | 卷 | 5000 | 40元/卷 |
说明: (1)采购数量为预计,结算时按实际验收合格数量进行结算。甲方可能因生产实际需求,对采购计划数量进行调整。乙方有义务按甲方因生产实际提出的临时需求计划,及时进行调整,满足甲方需求。最终结算时根据实际发生的需求及验收合格数量,按中标单价进行据实结算。如遇到国家税率调整,甲方则按国家最新调整规定的税率据实结算金额。 (2)全费用单价包干。本合同中的单价为乙方将货物运至甲方指定地点的运输费、保险费,以及伴随的装卸费、搬运费、服务费、安装调试费、人工费、使用培训费、售后服务及产品保修期内费用、税金、相关税费等一切费用。 |
2.5交货时间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送货至招标人指定地点,一次验收合格。
2.6交货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生产、制造的规定、规范和标准,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要求和招标人使用需要,一次验收合格;产品质保期内的任何质量问题,中标人必须及时、按质、主动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直至满足招标人要求。交货时必须随货物附出厂合格证明。
包装要求:整体数量分解为多个小件后进行成件包装。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凭证。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独立承担招标项目和独立订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3.2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近三年2017年-2019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和财务会计报表(新成立的公司按成立时间提供),或
3.3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3.4投标人须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019年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3.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6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提供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的书面声明。
3.7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名单,无行政处罚及失信惩戒;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index.html)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投标单位及单位法定代表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投标单位及单位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无行贿犯罪记录;未被被列入烟草行业黑名单(以烟草行业公布的黑名单名录为准)。以上内容以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的查询结果为准。
3.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资格。
4.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5.3文件费缴纳形式:现金或转账或微信或支付宝,
6. 投标文件的递交与开标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1年04月07日09时30分,地点为 (昆明市世博路16号世博生态城低碳中心B座1单元12层)会议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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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km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