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项目 2、业绩要求:2016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按完成时间计),投标人需至少为2个项目提供过ROV租赁服务(含操作人员)。投标人需提交服务合同(需投标人和买方签字,合同价格部分可以隐去)及完工证明文件作为业绩证明,业绩证明文件需包含业主名称、工作范围、项目名称、完工时间,如服务合同中不能体现项目名称或服务时间,可以提交日报或考勤作为支持文件。未提供上述信息的业绩将视为无效业绩。在同一个合同下包含2个以上完工项目视为2个以上有效业绩。 3、ROV设备要求: 1)ROV马力要不小于150HP(提供设备规格书)。 2)工作深度不小于3000米(提供设备规格书)。 3)配备2支机械手,五功能和七功能,5功能机械手为Rigmaster或同等性能,7功能机械手为Titan4或同等性能。(提供设备规格书) 4)TMS软缆长度不低于550米,水下有效作业半径500米以上(提供设备规格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