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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1-04-14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0    
核心提示:济南高新发展股份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项目招标公告(招标编号:JGFZ-LC-(GK)-2021-005)一、招标条件项目 资金来源:


济南高新发展股份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GFZ-LC-(GK)-2021-005

一、招标条件

项目

资金来源:自筹,已落实

项目出资比例:100%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特公开招标合格的供应商。

二、项目概况

采购人涉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现已经有批量投资者向法院提起诉讼,采购人已处理部分案件,预计后续累计约4000余件案件(投标人需根据诉讼经验评估案件数量)进入法院程序,需要处理。现采购人拟公开招标聘请投标人处理后续全部案件化解事宜(包含诉前调解、一审、二审、再审、执行等全流程),直至采购人所有证券陈述责任纠纷案件结案。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本次公开招标要求供应商具备如下资格:

  1.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律师事务所,具有所在省(市)司法厅正式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并经年检合格;

  2. 投标人需要设有固定办公场所;

    3、律所或者分所只允许一家投标,不允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以分所名义参与投标的,须提供律所出具的愿为其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行为以及履约等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加盖律所公章的授权书;

    4、具有承办上市公司涉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的经验或其他类似案件经验;

    5、投标人及其分支机构近三年内(自201811日起)未代理投资者起诉过采购人,代理采购人委托案件不存在利益冲突;

    6、律师事务所及所内执业律师在最近三年内未因自身的任何违约、违法及违反商业道德的行为而导致合同解除或招致败诉,服务律师未受过行业处分,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情况;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四、报名时间

    注: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

    五、公告

    备注: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登录网站会员区可查看招标公告、招名方式或下载报名表格等详细内容!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咨询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luc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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