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招标编号:SCCH-21N-A-014
(二)项目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邮政企业自筹资金。预估金额为:¥9,000,000.00(人民币玖佰万元整)/每年,具体情况如下:
(一)全环节处理。最高单价0.22元/件(袋),按系统提取工作量据实支付外包费用;
(二)分环节处理。装车最高单项单价为0.05元/件(袋)、卸车最高单项单价为0.06元/件(袋)、分拣最高单项单价为0.11元/件;根据系统提取工作量,按装车、卸车及分拣分别计量据实支付外包费用;
(三)包分机处理的按全环节支付外包费用。
各环节处理规范按照邮件处理中心管理及考核办法执行(见附件),其他时限质量标准按中国邮政集团 南充市 相关质量管控办法或处理中心相关规定执行。
投标人在最高单价/最高单项单价的基础上报单价,最终以系统实际统计数量据实结算;报价超过最高单价/最高单项单价的报价为无效投标报价。
三、项目简介
中国邮政集团 南充市 网运中心(内部处理)业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本项目1个包;服务地点由招标人指定。
四、投标人邀请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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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和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采购项目要求的特殊资格性条件:
(1)投标人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2)投标人提供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3)投标人无司法诉讼(四川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截图)。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定向采购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其他未列明行业采购。
七、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实质性要求)
(一)参照《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 ”网站 等渠道查询投标人至本项目评审时的信用记录,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人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的投标活动。投标人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八、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
各潜在投标人自2021年4月16日起至2021年4月22日止,每日9: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南充市嘉陵区嘉陵大道北段南充创业小镇C座2楼办公室现场凭单位介绍信(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无需提供)、经办人身份证明和《获取采购文件申请表》获取。投标文件售价:¥500.00/份(采购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21年5月6日9:3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达开标地点。邮寄和逾期送达、未密封或标注错误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接收。(投标文件接收时间:2021年5月6日9:00-9:30)。
十、开标地点
四川川宏 (南充市嘉陵区嘉陵大道北段南充创业小镇C座3楼开标室)。
十一、公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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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
(一)
(二)
电子邮件:chuanhongzhaobiao@163.com
(三)
中国邮政集团 南充市
2021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