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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数据基地系统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1-04-21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0    
核心提示: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数据基地系统建设项目-招标公告(招标编号:FDZB-F-2021-25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郑州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数据基地系统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DZB-F-2021-25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郑州市

一、招标条件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数据基地系统建设项目(招标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 和豫财购[2016]1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 网站 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将对所有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的信用情况(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进行查询、打印留存。若在开标当天查询到供应商有相关负面信息的,则该供应商为无效供应商。
3.3供应商具有 2020 年 1 月以来的任意 3 个月企业缴纳税收凭证和 2020 年 1 月以来的任意 3 个月企业缴纳社会保险凭证(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依法免税企业,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4供应商具有 2019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
3.5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6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1年04月22日09时00分00秒---2021年04月28日17时30分00秒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05月14日09时30分00秒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1年05月14日09时3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郑州市郑东新区康宁街与普济路交会处德威广场12层会议室

七、其他公告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数据基地系统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FDZB-F-2021-251

2、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600000.00 元

最高限价:600000.00 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内容:数据基地系统建设安装调试及维护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及技术参数要求)。

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5.3供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 30日历天内安装调试完毕;

5.4质保期:1 年

5.5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及相关行业合格标准

5.6标(包)划分:本项目共 1 个包

6、合同履行期限:/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 和豫财购[2016]1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 网站( )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 (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将对所有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的信用情况(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进行查询、打印留存。若在开标当天查询到供应商有相关负面信息的,则该供应商为无效供应商。

3.3供应商具有 2020 年 1 月以来的任意 3 个月企业缴纳税收凭证和 2020 年 1 月以来的任意 3 个月企业缴纳社会保险凭证(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依法免税企业,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4供应商具有 2019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

3.5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6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三、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2021年4月22日至 2021 年4月 28 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优先采购国货等政府采购政策。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

招标人或其

备注: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登录网站会员区可查看招标公告、招名方式或下载报名表格等详细内容!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咨询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365trade.c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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