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方诚信招标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东莞市众源环境投资 (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对东莞市众源环境投资 2021年半干化泥粉资源化处置服务供应商库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0832-SFCX21DG058C)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合格投标人就本项目提交密封投标。
1 邀请合格投标人就本次招标范围内一个包或多个包提交密封投标:
1.1 东莞市众源环境投资 2021年半干化泥粉资源化处置服务供应商库采购项目服务范围包括:(1)将招标人减量化的污水处理厂半干泥粉、东莞市污泥处置中心(东莞市金茂污泥处置 )减量化的污水处理厂半干化泥粉在报价人处置场所依法进行资源化处置,以下简称“污水处理厂半干化泥粉项目”;(2)招标人根据建设、运营、承接项目、代管项目需要委托供应商库内供应商处理、处置招标人的污水处理厂含水率约80%的湿泥、管网通沟污泥脱水减量化后的半干化泥粉、排泥水污泥脱水减量化后的半干化泥粉、餐厨废弃物处理后的半干化泥粉,以及其它污泥、淤泥、餐厨废弃物处理后的沼渣沼泥或类似一般固体废物的服务。具体服务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1.2 本次招标按投标人处置场所所属行政区域不同、运输责任主体不同,分为A包东莞市市内半干化泥粉处置服务(处置场所在东莞市行政区域内)和B包东莞市市外半干化泥粉处置服务(处置场所在东莞市行政区域外),以包为单位分别进行报价和评审确定中标单位。
2 A包(东莞市市内半干化泥粉处置服务)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合法存续、正常经营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2 投标人在东莞市行政区域内的泥粉/污泥处置项目已取得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项目包含泥粉/污泥处理或处置相关内容]的批复或该项目已取得地级市(或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同意其处置泥粉/污泥;
2.3 投标人在东莞市行政区域内的泥粉/污泥处置项目的环境保护设施已验收合格或已取得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环保验收批复;
2.4 投标人泥粉/污泥处置项目生产的产品属于主管部门规定需取得生产许可资质要求的,已取得所属行业主管部门的生产许可资质证明。如:投标人泥粉/污泥处置项目生产的产品为肥料时,肥料产品属于登记管理目录内则需取得省级及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所属肥料机构)颁发的肥料登记证/临时登记证,肥料产品属于备案管理则需在省级及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所属肥料机构)进行备案;投标人泥粉/污泥处置项目生产的产品为水泥时,则需取得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泥粉/污泥处置项目生产的产品为其他工业产品,且生产产品属于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的产品时,则需取得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泥粉/污泥处置项目生产的产品为电力,且发电项目属于电力业务许可管理范围内时,则需取得电力监管机构颁发的发电类《电力业务许可证》。
2.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B包(东莞市市外半干化泥粉处置服务)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合法存续、正常经营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投标人在东莞市行政区域以外的泥粉/污泥处置项目已取得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项目包含泥粉/污泥处理或处置相关内容]的批复或该项目已取得地级市(或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同意其处置泥粉/污泥;
3.3 投标人在东莞市行政区域以外的泥粉/污泥处置项目的环境保护设施已验收合格或已取得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环保验收批复;
3.4 投标人已取得泥粉/污泥处置地地级市人民政府污泥主管部门同意(或同意投标人中标后)接收外地(包含东莞市)泥粉/污泥处理或处置的证明文件;
3.5 投标人泥粉/污泥处置项目生产的产品属于主管部门规定需取得生产许可资质要求的,已取得所属行业主管部门的生产许可资质证明。如:投标人泥粉/污泥处置项目生产的产品为肥料时,肥料产品属于登记管理目录内则需取得省级及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所属肥料机构)颁发的肥料登记证/临时登记证,肥料产品属于备案管理则需在省级及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所属肥料机构)进行备案;投标人泥粉/污泥处置项目生产的产品为水泥时,则需取得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泥粉/污泥处置项目生产的产品为其他工业产品,且生产产品属于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的产品时,则需取得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泥粉/污泥处置项目生产的产品为电力,且发电项目属于电力业务许可管理范围内时,则需取得电力监管机构颁发的发电类《电力业务许可证》。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4.4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150.00元整,售后不退。
4.5 获取了招标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在开标日期三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
5 招标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查询投标人(含其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信用记录。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做好相关记录(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6 投标、开标时间及
6.2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21年5月20日09:30。
6.3 投标及开标
7 招标代理机构只接受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当天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携带身份证原件亲自递交的投标文件。电报、 8 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东莞市 网( )、 ( )、招标代理机构网站(
9 招标人 联系人
备注: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登录网站会员区可查看招标公告、招名方式或下载报名表格等详细内容!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咨询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sf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