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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远县城乡供水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日期:2021-05-11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0    
核心提示:>平远县城乡供水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平远县城乡供水工程已由平远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平发改审字[2021]2
>平远县城乡供水工程EPC总承包

>招标公告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远县城乡供水工程已由平远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平发改审字[2021]28号文批准建设,以平发改审字[2021]58号文(项目代码:2102-441426-04-01-455205)批准概算,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采购一体化(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

>(根据政府和发包人要求,本项目存在调整工程规模的可能,中标人须接受工程量增减。)

>2.3工程概算总投资:8691.27万元

>2.4计划工期:

>设计工期为30个日历天,施工工期为240个日历天。

>厂区工程在2021930日完成主体构筑物施工并具备通水条件,并在20211130日前完成附属构筑物主体工程结构工程施工,20211230日前完成管网工程施工,并在完工后3个月内完成环保验收。

>2.5招标范围:包括在经批准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基础上,进行项目施工图设计及配合预算编制、协助业主完成前期报建工作、材料设备的采购和保管、施工、完工验收、竣工验收及结算、保修等工作。(详见招标文件)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满足下列资质要求:

>工程施工资质: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以上(含一级)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工程设计资质:必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行业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行业(给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资质标准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的要求承接工程。具体原则按《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的通知》(建市规〔20201号)执行。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① >②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建安B证)合格证;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

>拟派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含中级)以上工程师职称;

>4设计负责人(1人)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给水排水中级(含中级)以上工程师资格;

>3.3拟投入项目管理班子人员要求:另配备施工员1名、专职安全员1名、质检员(质量员)1名、材料员1名、资料员1。以上人员必须是本公司的员工,每人在本项目只能担任一个岗位;

>3.4投标人投标前须按照《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启用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通知》的要求到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 52号的要求,省外企业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5信誉要求

>2020101日至本项目投标登记截止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企业和各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必须由施工单位作为牵头单位,联合体成员均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组成不超过两家;联合体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成员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中标联合体各方对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招标投标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提供信用中国网站( )失信被执行人查询记录并盖投标人公章,如为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供联合体各方的查询记录)。

>4.资格审查要求和评标办法

>4.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2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5.投标登记 

>5.1本项目采用网上投标登记,纸质投标。 招标文件一经在 交易平台发布,视为发售给投标人,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由投标人自行在 交易平台网站或招标公告附件免费下载。

>5.3 投标人应在 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拟派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为202162830分至202162900,递交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2021年629时00   (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举行开标评标会,联合体牵头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应准时参加(身份证原件备查)

>7. 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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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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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gzggz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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