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南宁市石门公园改造提升工程 | ||
品目 |
工程/其他建筑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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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南宁市石门公园 | ||
行政区域 | 南宁市 | 公告时间 | 2021年05月10日 21:15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预算金额:1479.425935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建设规模:本工程位于石门公园内,建设范围约20.35公顷。具体包含单位工程内容如下:土方、园路铺装、绿化、给排水、监控、公共厕所、绿化移植、挡土墙、景观电气、花架小品、亭廊、曲桥平台等建设内容(具体以施工图内容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要求工期: 210 日 历天,定额工期 210 日历天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 资质 【备注:招标人应当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对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相关规定以及招标项目特点,合理设置企业资质等级,不得提高 资质等级要求;资质设置为施工总承包已可满足项目建设要求的,不得额外同时设置专业承包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 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 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一级]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3.2 业绩要求: 无要求 。 3.3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应按项目情况采取以下两种模式之一: (1)1+1+N模式:第一个1为联合体主办单位,第二个1为联合体主办单位控股且在南宁市注册具备法人资格的下属公司,N为联合体主办单位控股的具备法人资格的下属施工企业或注册地在南宁市的施工企业。 (2)1+N模式:○1 1为联合体主办单位,N为联合体主办单位控股且在南宁市注册具备法人资格的下属施工企业或者注册地在南宁市的施工企业;○2 1为注册地在南宁市的联合体主办单位,N为施工企业。。3.4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 目专职安全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专职安全员所投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和桂建管﹝2014﹞25号文除外)。 3.5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 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查询的结果为准)。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桂建发【2018】5号)规定,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 ”(以评标阶段通过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的结果为准)【备注:此款可由招标人自主选择,如不采用,还须向本项目招标的监督部门说明理由】。 3.6 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三、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招标编号:GXGL2021A-G135-Z 报建号(如有):无 建设地点:南宁市民族大道118号石门公园内 建设规模:本工程位于石门公园内,建设范围约20.35公顷。具体包含单位工程内容如下:土方、园路铺装、绿化、给排水、监控、公共厕所、绿化移植、挡土墙、景观电气、花架小品、亭廊、曲桥平台等建设内容(具体以施工图内容为准)。 合同估算价:1479.425935万元 要求工期:210日 历天,定额工期210日历天【备注: 建筑安装工程定额工期应按《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TY01-89-2016)》确定, 工期压缩时,宜组织专家论证,且在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增设提前竣工(赶工补偿) 费项目清单。】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和图纸要求范围内所有内容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设计单位:华蓝设计(集团) 勘察单位:南宁市勘察测绘地理信息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备注:招标人应当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对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相关规定以及招标项目特点,合理设置企业资质等级,不得提高 资质等级要求;资质设置为施工总承包已可满足项目建设要求的,不得额外同时设置专业承包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 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 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 业绩要求:无要求。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应按项目情况采取以下两种模式之一: (1)1+1+N模式:第一个1为联合体主办单位,第二个1为联合体主办单位控股且在南宁市注册具备法人资格的下属公司,N为联合体主办单位控股的具备法人资格的下属施工企业或注册地在南宁市的施工企业。 (2)1+N模式:○1 1为联合体主办单位,N为联合体主办单位控股且在南宁市注册具备法人资格的下属施工企业或者注册地在南宁市的施工企业;○2 1为注册地在南宁市的联合体主办单位,N为施工企业。。 3.4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 目专职安全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专职安全员所投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和桂建管﹝2014﹞25号文除外)。 3.5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 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查询的结果为准)。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桂建发【2018】5号)规定,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 ”(以评标阶段通过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的结果为准)【备注:此款可由招标人自主选择,如不采用,还须向本项目招标的监督部门说明理由】。 3.6 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2021年5月10日0时00分至2021年5月31日 9时30分(不少于20日),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凭本人的身份证证号及密码或企业CA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应通过南宁市 平台提交,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 为2021年5月31日 9时30分。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光盘提交地点为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项目,无需投标人来现场开标,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直接上传至南宁市 电子标系统中并在网上进行投标文件解密(当地交易中心)。 5.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南宁市 平台成功上传,并将与成功上传的投标文件同一时间生成的未加密投标文件电子文本刻 录光盘包装密封后,于投标截止前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专职投标员提交到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项目,无需投标人来现场开标,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直接上传至南宁市 电子标系统中并在网上进行投标文件解密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身份证原件(如为法定代表人递交时可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本企业任一专职投标员的身份证复印件)、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所有专职安全员的身份证复 印件通过广西电子招标投标系统验证,否则投标无效。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经理被标注为注册状态异常的,拟投入的项目经理本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会现场,否则 招标人有权拒绝该投标人投标。 6.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7.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备注:该项为可选项】 无 8.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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