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湖南永州风电有限公司相关项目-劳务外包服务-2次
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湖南省永州市 一、招标条件 湖南永州风电有限公司相关项目劳务外包服务-2次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和银行贷款;招标人为湖南永州风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湖南永州风电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7月,公司总部办公地点在长沙市天心区华电大楼。湖南华电永州风电有限公司现有劳务员工41人。 服务期:2年,2021年7月1日起至2023年7月31日止。 服务地点:湖南省永州区域。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专业从事本专业 3 年以上,具有有效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7.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 1 月 1 日至今)须具有三项类似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影印件(首页、能反映服务范围、签字盖章页等);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上述提及的各种证照和资质业绩证明材料(清晰的复印件、扫描件)须作为投标文件的内容在开标时递交,若递交的材料不满足上述要求将视为存在重大偏差。关于是否存在消极事由的证明,优先提供行政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无此证明材料的,可自行出具相关承诺自证声明,对此未提供任何证明材料的,如经评标发现存在相关消极事由,将视为不满足招标资格条件要求和弄虚作假而被否决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21-05-11 14:00到2021-05-18 20:00。 购买标书时间:2021-05-11 14:00到2021-05-18 2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