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威宁县中等职业学校“强基工程”实训室建设项目 | ||
品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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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中等职业学校 | ||
行政区域 | 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 | 公告时间 | 2021年05月17日 15:08 |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威宁县中等职业学校“强基工程”实训室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DJZB[2021]-021K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项目序列号:S5200000000037882001 采购主要内容:威宁县中等职业学校“强基工程”实训室建设项目,未尽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数量:1 批 预算金额:5,140,000(元) 最高限价:5,140,000(元)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般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经营许可,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和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近三年内(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 ”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的投标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投标活动。 (5)投标人不得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附属机构。 (6)按照招标公告要求获取了招标文件。 (7)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特殊资格要求:无 三、 六、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6%的价格折扣。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不重复享受政策。 (2)鼓励节能、环保政策:依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执行。 (3)少数民族地区产品加分政策:对原产地在少数民族自治区和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待遇的省份的投标主产品(不含附带产品),享受政策性加分。 PPP项目:否 简要技术要求、服务和安全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威宁县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其他事项(如样品提交、现场踏勘等):无 交货时间或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涉及的所有工作及其伴随的服务工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中等职业学校 地 2、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代理全称:贵州德建招投标代理 联 系 地 3、项目 联 系 电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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