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青海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3 釆购代理机构:
1.4 釆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 (最高限价:68万元)。
1.5 采购项目概况:服务 详见询比招标文件。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1.6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
口 一家
☑ 一 家,成交份额: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C)
2.1 采购范围:本项目为2021年度单位食堂经营权实行对外承包采购服务项目。只分为1个标段。详见招标文件。
2.2 服务期限: 2021年度采购服务365天;
2.3 服务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1)(1) 资质要求:资质要求(对制造商资质有要求的,应分别列出并注明):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经营范围与本项目相关经营(具有酒店管理和餐饮服务的范围);相关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2) 财务要求:提供2018或2019年经审计一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要求三表一附注齐全;
(3)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从事餐饮管理服务的专业团队和经营管理的成功经验和业绩;
(4) 信誉要求:经信用中国 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0天内);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
联合体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应满足本条第3.1款规定的要求,且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此外,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满足如下条件:
联合体的资格认定标准如下:
(注:此部分应明确由同一专业或不同专业组成的联合体中各专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主要人员等的认定方法,以最终认定联合体的资格。)
联合体应递交联合体协议书,且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询比釆购项目,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2021年5月20日至2021年5月26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青海省西宁市冷湖路27号宁景苑写字楼16楼办公室(详细
4.2 釆购文件每套售价 500元,售后不退。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27日上午10时00分,地点为青海省西宁市冷湖路27号宁景苑写字楼16楼(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6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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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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