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邮政集团 重庆市 代征税业务全行业放开税务端系统升级改造项目已由中国邮政集团 重庆市 批准实施, 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2.1项目
2.2项目编号:CQYZ-XKSJ-FW-20210003
2.3招标内容:代征税业务全行业放开税务端系统升级改造,包括邮政代开税局核心业务端改造和税邮接口端改造,具体工作如下:
序号 |
单项名称 |
工作内容 |
1 |
邮政代征税全行业代开后台核心开发(税局核心业务端) |
邮政代开自然人计税接口开发、邮政代开单位计税接口开发、全行业放开、邮政代开发票申请作废查询、发票代开申请及开具接口调整 |
2 |
邮政代开业务逻辑集成邮政代征税全行业代开(税邮接口端) |
接口联调、功能测试、用户测试接口对接、模块开发、功能测试、用户测试 |
2.4预算金额:本项目预算金额为78万元。其中,邮政代开税局核心业务端改造预计费用为39.5万元,税邮接口端改造预计费用为38.5万元。
2.5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单项限价和总价最高限价,总价最高限价为78万元,邮政代开税局核心业务端改造最高限价为39.5万元,税邮接口端改造最高限价为38.5万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做无效投标处理。
2.6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
2.7交货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要求:
3.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成立并存续,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2 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单个合同金额在35万元及以上的与本项目类似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3.3 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采购活动。(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控股管理关系申报表加盖投标人公章)
3.4 信誉要求,投标人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2018年1月1日至开标截止当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不良记录、无负面社会影响。(提供书面承诺函和“信用中国”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三张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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