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市环境综合治理与修复PPP项目工程第三方造价审核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G2021-1600)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梅州市
一、招标条件
本兴宁市环境综合治理与修复PPP项目工程第三方造价审核服务(招标项目编号:JG2021-1600),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一)污水处理专项: (1)城区集污管网建设工程;(2)9个镇(刁坊镇、永和镇、径南镇、新圩镇、罗岗镇、龙田镇、石马镇、水口镇、黄陂镇)的中心污水处理厂及配套污水集污管网建设;(3)6个镇(坭陂镇、叶塘镇、合水镇、罗浮镇、黄槐镇、大坪镇)的镇级独立配套集污管网建设;(4)村级污水处理站点及配套管网建设等。 (二)环境综合治理黑臭水体专项:兴宁市宁江东岸排水总沟黑臭水体治理等 。 本次招标项目总投资约人民币壹拾贰亿陆仟捌佰叁拾壹万零陆仟元整(¥126831.06万元),具体项目以实际委托为准。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兴宁市环境综合治理与修复PPP项目 工程第三方造价审核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兴宁市环境综合治理与修复PPP项目 工程第三方造价审核服务:
1、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经营范围包括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范围(以工商营业执照注明的经营范围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注明的业务范围为准,服务范围名称与本要求不一致的,其实质含义一致或相近即可;“一致或相近”由专家进行判断;如营业执照中没有体现经营范围的,则须提供工商部门网站“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平台页面(含经营范围)打印件并加盖公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拟派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1年05月24日09时30分00秒---2021年05月28日16时00分00秒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06月11日09时30分00秒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1年06月11日09时3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1年6月11日09时00分,截止时间:2021年6月11日09时30分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七、其他公告内容
一、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工期及和招标控制价:
1、标段划分: 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2、招标内容:工程预算的编制或审核(依据施工图编制或审核工程量清单及工程预算造价,出具工程量清单及工程预算书,有关过程签证、变更等施工管理资料审核)。
3、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计,至工程结算完成并经委托人审定止。
4、招标控制价:235.12万元(含增值税)
(1)此招标控制价为含增值税价格。
二、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1.投标人应凭以下资料投标登记及购买招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
(2)填妥并盖章的《投标登记申请表》两份。表格可从 /fwznzlxzjsgc/629437.jhtml网址中下载并填写后盖章;
2.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费为500元,由招标代理单位开具收据,售后不退。
三、资格审查方式:
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资格审查与评标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及评标由本项目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重新组织招标。
四、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调整招标方式或者不再进行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五、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招标控制价。
六、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兴宁市广业环境治理
七、本公告在 站(网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
招标人或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