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理机构中达安股份 受招标人广州市城投土地开发 的委托,负责招标人充电桩设备供应商库项目的公开征集工作,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积极参与,有关事项具体如下:
一、项目 二、项目内容:在服务期内,招标人投资和管理的项目若有充电桩设备采购需求时,接受招标人的委托,对招标人投资和管理项目提供充电桩设备及安装服务。 充电设备供应商库按充电设备类型划分为A、B库,其中A库为非车载充电机设备供应商库,B库为交流充电桩设备供应商库,投标人在报名时自行选择库别(可单选或多选)。 招标人单项充电桩设备货物采购估算未达到必须招标限额的,从库中随机抽取充电桩设备供应商。若单项采购的充电设备既含有非车载充电机又含有交流充电桩,则从均为A、B库的供应商中随机抽取。 三、服务期限:自入库协议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若供应商库有效期满,新的供应商库尚未建立,则仍继续沿用至新的供应商库产生。 四、投标人资格审查条件: 4.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4.2、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4.3、投标人为生产厂家或品牌方,不接受任何经销商或代理商参与投标; 4.4、A库:2018年1月1日至今独立完成过单项非车载充电机设备供货合同价1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的项目;B库:2018年1月1日至今独立完成过单项交流充电桩设备供货合同价3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的项目。 4.5、投标人已按照本公告格式3提交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4.6、投标人已按照招标文件格式提交投标函,并填报投标品牌名称,未出现投标人须知一览表的废标情形; 4.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分支机构投标。 4.8、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的实质性条款(即标注★号条款)无负偏离。 五、资格审查及入库单位的确定方式: 本次公开征集的“广州市城投土地开发 充电桩设备供应商库”采用资格审查及择优方式确定入库单位,资格审查及择优工作由资格审查委员会负责。 5.1、如果通过资格审查投标单位数量大于10家(含10家),则评标委员会按综合评分由高到低排序推荐前10家投标单位为入库单位,排名11至20的投标单位(如有)推荐为候补入库单位。 5.2、如果通过资格审查投标单位数量为5(含)-10家之间,则评标委员会不再进行综合评分,直接推荐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单位为入库单位。 5.3、如果通过资格审查投标单位数量少于5家,按招投标相关管理规定延期,延期后通过资格审查投标单位数量仍少于5家则为建库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建库方案,依法重新组织建库。 5.4、若投标人得分相同的,则名次并列,占用名额;若因并列名次的投标人数量过多,导致超出10家入库单位上限,则以2020年资产盈利高的排前;若2020年资产盈利也相同,则以2019年资产盈利高的排前,最终选择10家投标单位入库,候补入库单位排名顺序也适用此规则。 六、公告发布: 6.1、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21年5月27日至2021年6月2日; 注: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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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13683233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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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