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
合同编号:1161-FY-GCJS[2020]第41号(总500号)
项目业主: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 工程建设
青海黄河能源工程咨询 受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 的委托,就青海黄河羊曲水电站鱼类增殖站勘察设计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与项目业主签订合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羊曲水电站是黄河干流龙羊峡以上、茨哈至羊曲河段水电规划的第三个梯级电站,电站水库正常蓄水位2710m,装机容量1200MW,为一等大(1)型工程。电站位于青海省海南州兴海与贵南交界处,距上游班多水电站约75km,距下游龙羊峡水电站约100km。
羊曲水电站上游为已建班多水电站,班多水电站尚无鱼类增殖放流设施,因此羊曲水电站建设需承担羊曲水电站和班多水电站的增殖放流任务。羊曲鱼类增殖站选址位于生活区北侧,东西长362.5m,南北宽78.7m,占地面积约42.8亩,羊曲鱼类增殖站放流规模为37万尾/年,其中包括羊曲水电站增殖放流规模25万尾/年,班多水电站增殖放流规模12万尾/年。
1.2.1本合同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按照国家、行业规范、批复的环评文件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工程测量、工程地质勘察、工艺设计、招标图设计、施工招标文件编制、施工图设计、竣工图整编、施工现场服务直至本工程环境保护专项竣工验收等为完成本项目所必须的所有勘察设计服务工作。投标阶段请投标人提交初步设计深度方案进行投标,并提供整体及主要建筑物单体效果图。
(1)计划2021年7月中旬前完成鱼类增殖站初步设计,提交业主审查;
(2)初步设计审查完成后一个月内同步提交设备采购、土建及设备安装招标文件及图纸。
(3)2021年8月底前提交施工详图。
(4)施工期: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底。
本工程由项目业主利用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投资建设,资金已落实。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督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的设计单位。
1.4.2主要管理人员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 )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五年内,具有鱼类增殖放流站勘察设计业绩,且增殖放流站的增殖放流规模不低于10万尾/年(附合同复印件)。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7.1发售时间:2021年5月31日~2021年6月4日 8:30~11:30,14:30~17:30
1.8现场踏勘
各投标人于2021年6月5日10:00时在黄河羊曲水电站办公楼前集合,由招标人统一组织现场踏勘,交通工具及费用自行解决。
投标文件必须于2021年6月21日北京时间9:30时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招标人,送达地点为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8号假日王朝酒店五楼开标室。
1.10其它
1.10.2报名时须携带投标人的单位有效证明(介绍信或授权书)、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本人身份证。
1.10.3 。
注:投标人无需现场报名,对本条规定的资料加盖单位公章扫描后发
1.11.1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异议
联 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