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天津市气象台2021年山洪建设项目 | ||
品目 |
服务/信息技术服务/软件开发服务/应用软件开发服务/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货物/通用设备/计算机设备及软件/计算机软件/应用软件/行业应用软件,服务/专业技术服务/气象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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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天津市气象台 | ||
行政区域 | 天津市 | 公告时间 | 2021年05月31日 16:31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预算金额:354.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项目为软件开发项目,基于气象大数据云平台,建立与SWAN相互衔接的一体化预警预报业务系统,完善网格预报智能编辑平台,开展无缝隙智能网格预报业务检验评估建设,开展精细化气象灾害风险预警业务能力建设,最终实现天津气象业务一体化平台大数据云平台的对接,提高灾害性天气的预报预警能力。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国外供应商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完成软件开发、安装部署和系统测试,并通过由第三方组织的专家评审验收。(特殊情况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执行 按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执行 按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等相应证明文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19或2020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截至投标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 三、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六、其他补充事宜 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或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 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天津市气象台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津市建通工程招标咨询 地 3.项目 电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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