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具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屋建筑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省外投标人必须提供有效的进青备案手册; 2、提供2020 年度经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1年的,提供 3、提供信用中国 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 。 4、提供近半年内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本项目不接受投标单位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