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直属七支队采购2021年度交通管理设备接电项目(第二次)
项目概况
江西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直属七支队采购2021年度交通管理设备接电项目(第二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吉安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赣中经政采字2021-18-1号
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568651.00 元
最高限价:522426.00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赣购2021B000446898 | 直属七支队采购2021年度交通管理设备接电项目 | 1 | 批 | 88200.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赣购2021B000446897 | 直属七支队采购2021年度交通管理设备接电项目 | 1 | 批 | 280451.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赣购2021B000446899 | 直属七支队采购2021年度交通管理设备接电项目 | 1 | 批 | 200000.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线路铺设,自卡口设备安装完成后,十个工作日内完成电力线路对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体要求详见谈判文件“第四章 第12点”)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采购落实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谈判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竞争性谈判;
3.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 ”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4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取得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可以 名义参与投标,招标文件中涉及的“法定代表人”在前述特殊行业中即对应为“分支机构负责人”。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6月18日 00:00 至 2021年06月23日 23:30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体要求详见谈判文件“第四章 第12点”)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采购落实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谈判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竞争性谈判;
3.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 ”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4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取得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可以 名义参与投标,招标文件中涉及的“法定代表人”在前述特殊行业中即对应为“分支机构负责人”。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
1.采购人信息
采购需求.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