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电网生产调度中心配电房项目施工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东电网生产调度中心配电房项目施工已由海珠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2018-440105-44-03-817423)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广东,建设资金为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 配电房位于地下负一层,供配电系统分为大楼公共部分、调度与信息专项部分,公共部分新装变压器4×2000+3×2500kVA;专项部分新装变压器2×2000+8×2500kVA。
具体以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范围和发包人审查的施工图纸为准。
2.3计划工期:9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9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1年12月13日(实际工期以开工报告、竣工报告为准)。
2.4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一)配电房安装工程:1.从首层开关房出线起,接至低压配电柜(含柜体和联络母线的安装)止的所有设备、低压母线槽及配件、电缆及桥架的安装、接地及调试,以及电房的安健环配套内容。2.低压应急发电车接入系统电气安装(含发电车快速接线装置、低压应急快速接入柜、电缆及低压母线槽和配件等)。3.配电房环境控制设施,即环动控制箱至温度、湿度、气体、烟雾、水浸、噪声等在线监控装置的所有设备、通讯线缆及桥架,以及光纤(各电房内网络交换机敷设至智能配电房监控平台)等的安装和调试。
不包含供配电项目配套的室外土建工程(如室外电缆排管、工井、路面破坏开挖及修复、土方回填及外运等)、室内电房土建工程(如配电房内的砌体、电缆沟、设备混凝土基础、管道预埋、地坪、门窗及室内装修装饰等)、消防、电房照明和通风等。
(二)智能配电房电力监控系统:主要包含与本次配电房配套的智能配电房监控平台及软件、就地监视单元、服务器、智能网关、网络交换机及通讯机柜、通讯线缆、系统集成、安装调试等所有工作内容。需提供接口与建筑智能化对接。系统建设要求详见系统需求书。
(三)负责与主体施工单位及外电工程相关单位的配合、协调服务。
具体以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招标图纸为准。
2.5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2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3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试类五级及以上许可。
3.4项目经理( 注: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提供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广东省二级注册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上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 3.5专职安全员要求: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 3.6资信要求:在工程所在地政府及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广东无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 3.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其他: ①已在办理企业信息登记,且拟担任本工程项目经理( ②投标人不得被列为“黑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 ③ 投标人不得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为准, ④若投标人(包括投标人的委托人、代理人或与投标人有销售、劳务或服务等关系的其他主体)在参加系统的招投标活动或经济往来等过程中曾经存在违法事件的,自发文公布违法事件之日起,在规定时间内不接受该投标人参与公司的招投标活动,具体时间按《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供应商行贿行为信息记录及处置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6月30日上午9时30分至2021年7月5日下午16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