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
合同编号:DTFD-WZ-[2021]第15号(总52号)
项目业主:青海华电大通发电
青海黄河能源工程咨询 受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 的委托,就青海华电大通发电 2021年度循环水处理药剂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投标人中标后与项目业主签订供货合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本项目为青海华电大通发电 2021年度循环水处理药剂采购项目。该项目位于青海华电大通发电 2×300MW火力发电机组厂区内,厂区位于青海省西宁市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宁张公路31公里处,药剂主要使用于机组凝汽器和开式水系统的循环冷却水,减缓和防止凝汽器冷却水管结垢,控制藻类、微生物的生长繁殖对系统设备的影响。
1.2.1招标范围
青海华电大通发电 2021年度循环水处理药剂采购约100吨:A类阻垢缓蚀剂(液体)约70吨,氧化性杀菌剂(液体A型次氯酸钠)约10吨,非氧化性杀菌剂(液体异噻唑啉酮衍生物)约20吨。
1.2.2主要工作内容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前自行到现场取得补充原水进行循环水模拟试验,在投标时必须提供模拟试验报告,需提出阻垢剂的最佳加药量、目前水质条件下极限碳酸盐硬度、最佳经济运行参数,提出技术可行、经济合理的循环水阻垢处理控制方案,循环水浓缩倍率正常控制不低于3倍。
投标人中标后需进行一次循环水动态模拟试验,根据循环水动态模拟试验报告提供现场加药方案,提出循环水水质控制标准和要求,确定每日缓释阻垢剂加药量(不多于5桶/日),提出杀菌灭藻剂单次投加量和投加方案,并与需方共同确认最终循环水水质控制参数
1.2.3交货地点时间及方式
1.2.3.1项目实施
1.2.3.2项目工期:第一批交货时间暂定为2021年9月1日,其余批次交货由发包人提前5日通知,具体交货时间以发包人通知为准,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后一年。
1.2.3.3交货方式:车下交货。
1.2.4质量要求
1.2.4.1投标人提供的循环水处理药剂中阻垢缓蚀剂必须满足下表质量要求,杀菌剂满足下表质量要求:
物资名称 | 质量标准 | 监控项目 | 监控指标 | 单位 | 数量 |
A类阻垢缓蚀剂 (火力发电厂循环水处理用) | 执行DL/T 806《火力发电厂循环水用阻垢缓蚀剂》A类标准。 | 磷酸盐(以PO43-计) | ≤20.0 % | 吨 | 约70 |
亚磷酸盐(以PO33-计) | ≤1.0 % | ||||
正磷酸盐(以PO43-计) | ≤0.5 % | ||||
固含量 | ≥32 % | ||||
密度 | ≥1.15 g/cm3 | ||||
PH(1%水溶液) | 3.0±1.5 | ||||
A型次氯酸钠 (水处理杀菌用) | 执行GB 19106《次氯酸钠》A型Ⅲ级以上标准。 | 有效氯(以CI计) | ≥5.0 | 吨 | 约10 |
游离碱(以NaOH 计) | 0.1~1.0 | ||||
铁(Fe) | ≤0.005 | ||||
重金属(以Pb计) | ≤0.001 | ||||
砷(As) | ≤0.0001 | ||||
异噻唑啉酮衍生物 (水处理杀菌用) | HG/T 3657《水处理剂 异噻唑啉酮衍生物》Ⅱ类标准。 | 活性物含量/% | 14.0~15.0 | 吨 | 约20 |
CMI/MI(质量分数)/% | 2.5~3.4 | ||||
PH值 | 2.0~4.0 | ||||
密度(20℃)/ g/cm3 | 1.26~1.32 |
1.2.4.2质量要求的依据来源:
所依据标准执行国家、行业现行有限最新版本。
《火力发电厂循环水用阻垢缓蚀剂》(DL/T 806-2013);
《火电厂凝汽器管防腐防垢导则》 (DL/T 300-2011);
《工业循环冷却水设计规范》 (GB 50050-2017);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87-1996);
《次氯酸钠》(GB 19106-2013);
《水处理剂 异噻唑啉酮衍生物》(HG/T 3657-2008)。
本项目由青海华电大通发电 利用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组成,资金已落实。
1.4.1法人地位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循环水药剂制造生产企业或直销授权代理企业。
(2)生产企业须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化学药品生产许可证》;
(3)直销授权代理企业须提供《化学药品经营许可证》,并提供所销售循环水药剂制造生产企业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化学药品生产许可证》。
(4)同一货物/产品(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有一家投标人。如为代理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作无效处理。
本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所有内容不得转包和分包。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五年内,向国内燃煤电厂提供过至少2项循环水药剂供货合同业绩(附合同复印件)。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7.1发售时间:2021年8月4日~2021年8月10日 8:30~11:30,14:30~17:30
1.8现场踏勘
各投标人于2021年8月11日10:00时在青海华电大通发电 办公楼前集合,由招标人统一组织踏勘,并现场取循环水和补充水水样,进行水质的检测化验和小型动态模拟试验,投标时必需提供小型动态模拟试验报告。所需交通工具、费用、取样器具等自行解决。
投标文件必须于2021年8月24日北京时间9:30时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招标人,送达地点为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8号假日王朝酒店五楼开标室。
1.10其它
1.10.1投标人应填写报名申请表。
1.10.2报名时须携带投标人的单位有效证明(介绍信或授权书)、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本人身份证。
1.10.3 。
注:投标人无需现场报名,对本条规定的资料加盖单位公章扫描后发
1.11招标代理机构
地
联 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