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sy2021-58(二次))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西安市
一、招标条件
本西安航空邮件处理中心生产通勤车购置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43 万元,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次项目是为西安航空邮件处理中心生产通勤车购置项目。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西安航空邮件处理中心生产通勤车购置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西安航空邮件处理中心生产通勤车购置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地区除外)依法注册成立的独立法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2、投标人须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3、投标人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经营状况良好,不得有下列情况:(1)投标时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2)投标时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3)最近三年内因骗取中标等违法情形被取消中标资格的;(4)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约被解除中标合同,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5) 最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犯罪活动,被行政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6)被国家223770740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