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雁南公园服务配套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已由雁塔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2106-610113-04-01-449632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西安市雁塔区雁南公园运营管理 ,项目资金来自国有控股项目,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100%。
2.项目概况2.1 工程规模:拟建雁南公园服务配套设施群及附属配套设施等。主要为新建两座层数均为5层、高度均为27.9米的大型公共设施。总建筑面积62166.39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5308.8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6857.51平方米;
2.2 项目
3.申请人资格要求3.1 标段
3.2 标段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3.4.1拟派施工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B证),且在本单位注册,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4.2拟派设计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3.4.3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注:以联合体形式申请的单位,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且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是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任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但须同时满足其资格要求);3.4.4申请人及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须在“西安建设市场诚信信息平台”可查询,投标资格均有效且无不良记录(联合体参加申请的,联合体成员各方及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均须在“西安建设市场诚信信息平台”可查询,投标资格有效且无不良记录);3.4.5申请人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联合体参加申请的,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满足要求);3.4.6申请人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自动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联合体参加申请的,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满足要求);3.4.7申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提出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参加申请的,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满足要求);3.4.8投标保证金:壹拾万元整(¥100000.00元),本项目接受所有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形式的保证金缴纳(包括但不限于现金转账、银行保函、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保函或保险机构出具的工程保证保险保单等),具体要求按照西安市 工程交易平台要求进行(资格预审合格后投标阶段缴纳)。
4.资审文件的获取4.1 请申请人于 2021年08月21日 00时00分00秒 起至2021年08月26日 00时00分00秒从西安市 工程建设交易平台( :7092)下载资审文件。
4.2 标段 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5.1 标段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标段
6.3 标段 7.其他公告内容
7.1 本次资格审查公告同时在《西安市 平台》 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和《三秦都市报》 发布。
7.2 资格审查申请人须在西安市 工程建设交易平台( :7092/)中登记企业信息,然后使用数字认证CA锁获取资格审查文件及其他文件。资格审查申请人应使用电子投标书制作工具制作(119版本)、加密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并在规定时间上传经过数字证书加密的电子资格审查申请文件(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为.xazst格式)。
7.3 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7.4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请各申请人登录西安市 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指南,下载《西安市 工程建设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操作指南——申请人》操作手册,熟悉新平台不见面开标流程及相关操作。申请人对西安市 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存在技术问题或者其他关于新平台操作问题,请拨打新系统技术支持 8.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西安市雁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9.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