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莆田市外国语学校(莆田第一中学妈祖城校区)二期建设工程(招标项目名称)已由莆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以莆发改审[2007]84号关于莆田第一中学妈祖城校区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莆发改审[2020]22号文关于莆田市外国语学校(莆田第一中学妈祖城校区)二期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调整的批复、莆湄北发改[2021]33号关于莆田市外国语学校(莆田第一中学妈祖校区)二期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莆田市外国语学校(莆田第一中学妈祖城校区),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 地下建筑面积约4641平方米。地上建筑共包括9个建筑单体建设项目:综合楼A总建筑面积18848.76平方米、综合楼B总建筑面积3262.52平方米、教学区连廊总建筑面积1846.3平方米、初中部教学楼2#总建筑面积5012.73平方米、学生宿舍楼5#6#总建筑面积10995.8平方米、学生宿舍楼7#8#总建筑面积11206.76平方米、游泳池及附属房总建筑面积1056.08平方米;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以施工图为准(不列入招标范围的详见工程预算编制说明);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贰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271972885 (暂按审前预算价,具体金额以财政局的预算审核造价为准)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52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定的质量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具体详见本工程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10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会员区招标信息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