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招标人:中国电力国际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详见表1
立项情况:均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有资金/或其他融资。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招标文件费用(元) |
芜湖鸠江区汤沟镇35MW渔光互补发电项目、特变电工沽源县400兆瓦光伏+示范项目结算审核与财务竣工决算审计 | 芜湖鸠江区汤沟镇35MW渔光互补发电项目、特变电工沽源县400兆瓦光伏+示范项目结算审核与财务竣工决算审计。 | 1000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名称 | 基本资格要求 | 业绩及专项资格要求 |
芜湖鸠江区汤沟镇35MW渔光互补发电项目、特变电工沽源县400兆瓦光伏+示范项目结算审核与财务竣工 决算审计 |
1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对于同一项目中的有相互制约(例如监理和被监理)关系的标段,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也不得在同一项目的相应标段投标。 2应具有履行与招标标的相同或相近服务项目的能力和相应资质要求;具有完成服务项目需具备的专业技术、资金、设备设施、人员组织、管理能力、业绩经验等。 3在近3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资格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人需提供近3年经过审计的主要财务报表和银行资信状况证明文件,需提供由上级主管部门或法律事务部门开具的目前和近3年涉及诉讼的资料或不存在任何诉讼情况的声明函。) |
1接收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应在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审计服务机构备选库名单内,其联合体的组成单位不得变更,投标时提供联合体协议,明确牵头单位,同时联合体成员不得再次与其他合作方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 2投标人应具有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3投标人为外资企业的,应在中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5年以上。 4投标人近五年内,至少有2项与招标项目同类的单体100MWp以上光伏项目工程结算或竣工财务决算审计服务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在2016年1月至2021年12月之间编制完成的项目合同业绩为准,投标人应提供证明其业绩的合同复印件(含合同封面、签字盖章页和表征主要服务范围页)。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2年02月28日至2022年03月07日。
意向投标单位请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
刘 静: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柴 源:手机 13810007781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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